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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本報《中山高企培育經驗汕頭能否借鑒?》報道介紹了去年的廣東省“高企增速冠軍”——中山市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經驗。
一個城市的高新技術企業(下稱“高企”)的數量和規模,是這座城市創新型經濟發展的標志之一。為響應國家創新驅動戰略,汕頭市在不久前“自加壓力”,將原定的2016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目標翻番——從50家提升至100家。如果這一目標實現,在2016年末,汕頭市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將可以突破250家。
截至目前,汕頭的高企培育申報前期工作也近尾聲,正等待2016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指引》的出臺,隨后開啟申報工作。那么,汕頭在自加壓力將高企目標翻番的情況下,面臨著哪些難題?又是如何解決的?南方日報記者為此進行了深入采訪,分析汕頭市在高企培育工作中面臨的困難與突破思路。
●文/圖:南方日報記者 余丹
現狀??不乏創新企業但缺乏專利意識
汕頭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去年“高企”培育熱潮的推動下,今年汕頭市“高企”培育工作也正在穩步推進中。在這個過程中,雖然企業申報“高企”意識愈加明顯,但有些企業由于自身原因,在申報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也不少。
根據實際情況,該局負責人將汕頭企業申報“高企”面臨的難題分為三大類型。第一,財務管理不規范。該負責人表示,能夠獲得“高企”稱號的企業,即代表該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因此國家對“高企”的申報有著嚴格的認定程序。而許多中小企業由于自身賬務不夠規范,影響了研發投入的費用在賬面的體現,致使認定程序中的“成長性指標”不過關。
第二,知識產權意識薄弱。該負責人坦言,汕頭不乏創新型企業,許多中小型企業自身也有許多拿得出手的創新技術,但由于缺乏專利意識,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并不多。隨著今年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出臺,“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在高企認定程序中占據了大部分的分值比例,專利數目不達標,對申報高企造成直接的影響。
該負責人還表示,過往企業簡單地通過獲取授權專利,來彌補“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這一板塊的分數不足,這一對策如今作用也不大。“今后,高企認定審核小組的專家成員會特別地查看企業的專利知識產權,看是否由企業自主申報,看是否符合企業的發展定位,看是否對企業的發展有所裨益。”該負責人提醒想要申報高企的企業,要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在專利申請上多下功夫。
第三,內部制度不完善。該負責人說,許多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研發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不夠完善,無法體現其內部研發過程的資料收集,因而影響了高企認定的分數。
對策??四大舉措主動服務企業
針對當前汕頭企業申報高企所遇到的難題,汕頭市科技局從去年開始,便開展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對策。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汕頭市科技局在調研國內、省內部分有先進經驗的城市相關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汕頭實際形成了《2016—2017年汕頭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方案》,提出要通過加強引導,主動服務多方位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培育和壯大一批高新技術企業,促其做大、做強、做專、做精。
同時,為提高企業積極性,汕頭市科技局還起草了《汕頭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辦法(初稿)》,確定獎勵范圍、獎勵程序和獎勵額度。
為了提高企業申報水平,汕頭市科技局多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輔導活動,有效地增進企業對“高企”認定相關專業知識的把握,增強科技型企業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實施專利保護、研發投入等環節中規范做法,促進企業提高組織申報水平。
而為了更好體現培訓成果,汕頭市科技局采取分類培訓方式,分為專利、財務、成果轉化推廣三大類型,讓企業能夠自主選擇自己薄弱的那一方面去了解。
同時,為了更好地落實各項工作,汕頭市科技局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指標分解到各區縣,建立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各區(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工作制度。記者采訪時了解到,該局采取機關每位領導同志負責聯系一個區縣,并下沉指導企業進行相關申報工作。
做法??點對點提供專業輔導
另外,在提供點對點服務方面,汕頭市科技局下轄的機構也承擔了不少重要的工作。以汕頭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為例,該協會于2014年6月成立,旨在對汕頭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開展培訓工作,協助科技局發展培育全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促進汕頭市高新技術的認定、培育等申報工作。
據汕頭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副秘書長滕麗秋介紹,作為政府和企業間的橋梁和紐帶,協會定期向市科技局反映企業的要求和意見,加強企業與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協會多次聯合各區縣科技局,深入走訪已有知識產權的企業,送政策上門,讓企業深入了解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相關優惠政策,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
此外,協會積極發揮聯合優勢,創造條件促進會員之間加強聯系,讓有條件、有技術能力的、已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企業協助新申請的企業,推動會員間的協作,增強汕頭市高新技術行業競爭力。
企業說
4年拿下“高企”金字招牌
廣東力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好科技”)是2015年汕頭市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之一,目前已在新三板掛牌上市。據力好科技項目負責人王旭丹介紹,力好科技于2011年開始運行項目,企業運營之初就奔著高新技術企業的“金字招牌”發展,無論是在研發機構或者技術項目的設置上,都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運行。于是在2015年,力好科技憑借著已打好的基礎,順利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對于科技企業而言,能夠獲得‘高企’的認定,是‘錦上添花’的事。”王旭丹說,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不僅能夠讓客戶對企業的實力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更容易獲得客戶的認可,并且能夠鞏固企業在行業內的地位。
另外一家企業——汕頭市美森塑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森科技”)公司創立于2009年,從事塑料等原材料經營。近幾年,預感到3D打印材料的發展前景,美森科技開始有針對性地對3D打印材料進行前期的研發測試。
去年,美森科技更是與國內民用級3D打印創新先鋒企業深圳市七號科技有限公司強強聯手,進行了3D打印材料生產線的擴充及核心研發團隊的組建,實現了由一家塑化化工原料專業營銷公司到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3D打印高品質材料專業制造服務商的轉型升級。
美森科技總經理林元欽告訴記者,雖然企業每年在科研投入的經費高達800萬,但由于企業年營業總收入較高,高企申報其中一個硬性指標——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3%,總是無法達標。
“800萬元的科研投入對于我們中小企業來說已是一筆極大的投入,我們企業的科技含量也是分量十足。”林元欽認為,高企的認定應以技術指標為主要考核手段,在營收指標這一方面,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做出一些區間內的適度調整。
創立于2013年的汕頭市同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行科技”),前身是一家有著21年體育大數據服務經驗的科技公司。據同行科技的人力負責人張偉佳介紹,今年互聯網企業申報高企趕上了國家大力互聯網時代的好時機,因而同行科技在申報高企過程中體會到不少“政策紅利”。
“過去汕頭的互聯網企業普遍存在開發流程不規范,結構、機制不規范等現狀,而且企業缺乏品牌意識,對高企申報缺乏積極性,這些恰恰是高企申報中的障礙所在。”張偉佳稱,除了國家在政策層面上的門檻降低,企業申報高企順利,也得益于企業自身內部的規范化管理。
據悉,同行科技在2014年的時候開始意識到高企認定對提高企業的品牌、促進融資等方面的利好作用,開始大力整治企業內部,進行規范化管理,明確組織架構以及各部門的職能,有效地配置人才。于是在今年的組織申報過程中,同行科技作為汕頭互聯網企業中的代表企業,為其他同行作出優秀的表率。
高企認定工作之演變路徑
1991年國務院發布《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發【1991】12號)》,開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企業認定工作。
1996年國務院發布《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1996】018號),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范圍擴展到國家高新區外。
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科技大會之后,修訂了國家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國科發火【2000】324號)。
2008年科技部在總結以往高企認定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了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
2016年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響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科技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共同修訂了201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申請高企時需要遞交的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看變化
新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比
認定條件的變化對比
1.知識產權: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取消“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允許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2.科技人員占比:取消科技人員大專以上學歷要求,將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由30%下調至10%。
3.研發費占比: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其研發費占比由6%下調為5%。
4.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條件放寬,只要求達到60%,原辦法要求達到60%以上。
認定流程的變化對比
1.前置違法審查:這是新增指標,要求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公示:公示時間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
3.涉密企業申請高企:這是新增指標,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后續監管的變化對比
1.復審:今年起取消復審的說法,所有高企到期需重新認定。
2.運行監測:新增年度運行數據填寫,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3.后期監管:1、新增“(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取消高企資格的法定情形。2、增加對違法違規行為程度的描述“嚴重”、“重大”。3、取消“偷、騙稅等行為”的法定情形。
4.高企資質取消及稅收追繳:取消“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5年內不能再申報”的限制,并強化追責力度追繳已享受稅收優惠,即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5.搬遷企業:這是新增指標,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1.一級目錄:八大技術領域包括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其中“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修改為“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2.二級、三級目錄:原本高技術服務業包括共性技術、現代物流、集成電路、業務流程外包(BPO)、文化創意產業支撐技術、公共服務、技術咨詢服務、精密復雜模具設計、生物醫藥技術、工業設計,新辦法擴充更新高技術服務技術領域,新辦法增加了研發與設計服務、檢驗檢測認證與標準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高技術專業化服務、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服務、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技術、城市管理與社會服務、文化創意產業支撐技術。